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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笔者于国庆期间拍摄了两组以国旗为核心元素的照片:一组以雪山为背景,蓝天、白云与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相映成趣,画面极具视觉冲击力;另一组则是以花卉拼组出的国旗图案,设计颇具巧思。笔者对两组作品均较为满意。可当笔者将其上传至某图库网站,却收到 “国旗占画面主体”“包含国旗变体” 的拒绝通知。
以国旗为主体的摄影作品为何无法在图库上架销售?这一问题引发了笔者对国旗元素素材商用合法性的深入探究。一图库网站国旗元素素材上架销售的现状笔者对国内主流图库平台展开检索后发现,各平台对国旗元素素材的审核态度呈现 “限制上架为主,例外情形严格管控” 的显著特征,具体可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明确禁止类
视觉中国、图虫创意等头部图库,在内容审核规则中明确载明 “单纯以国旗、国徽为主体内容的图片不得上架销售”。笔者在上述平台检索 “国旗”“五星红旗” 等关键词时,均显示 “无结果”。这一规则的制定,源于 2019 年 “视觉中国国旗版权事件” 的深刻教训 —— 当时该平台对与国家发布标准一致的国旗、国徽图片主张版权并标价销售,引发舆论强烈质疑,最终以平台下架相关素材、公开致歉告终。
(二)有限开放类
千库网、新片场等图库允许有国旗元素的素材上架销售,但通常会在素材上标注“仅限非商业用途”。此外,“含国旗元素的场景化素材”(如国庆阅兵现场照片、街头悬挂国旗的风景图)中,如果国旗所占比重较小,不构成画面核心,往往也被允许上架销售。
(三)官方渠道排他性
所有图库均不提供 “国旗标准图案” 的销售服务,而是统一引导用户至中国政府网、中国人大网等官方平台下载 —— 这一做法直接呼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对国旗图案 “规范性、严肃性” 的法定要求,避免非标准图案的传播与商用。二国旗元素素材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分析国旗元素素材能否上架销售,首先是要厘清其是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保护,而这一问题需从 “国旗本身” 与 “含国旗元素的作品” 两个维度区分讨论:
(一)国旗本身无著作权
国旗作为国家象征与标志,其权利归属具有特殊性。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禾明确指出:“国旗、国徽的所有权利归国家所有,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若在著作权法等私法领域讨论其版权归属或侵权认定,均缺乏法律依据。” 简言之,国旗标准图案是公共符号,不存在 “版权人”,任何主体不得对其主张著作权。
(二)含国旗元素的作品可能受著作权保护
国旗本身无版权,不代表以国旗为元素的摄影、视频、绘画等作品必然不受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若创作者通过独特的构图、光影、创意(如笔者拍摄的雪山国旗照),使作品具备 “独创性”,则该作品符合《著作权法》对 “作品” 的定义,创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
此前 “视觉中国国旗版权事件” 中,平台之所以引发众怒,核心问题在于其主张版权的图片与国家发布的国旗标准图案完全一致,未体现任何创作者的智力成果,本质上是对公共符号的 “不当确权”。反之,若含国旗元素的作品具备独创性,其著作权应受法律保护。这也意味着,他人若需使用此类素材,需遵守《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关于 “合理使用” 的规定,不可随意 “拿来主义”。三《国旗法》对国旗元素使用的规定现行《国旗法》是规范国旗使用的核心法律,其第二十条从 “反向排除” 角度明确划定了国旗元素的禁用范围:“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 结合司法实践与行业共识,需从以下方面进一步解读:
(一)“商业使用” 的界定存在争议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除法条明确禁止的 “商标、外观设计、商业广告” 外,其他可能损害国旗严肃性的 “商业使用”(如在商品包装上印刷国旗图案)也应归为 “不适宜的情形”。但由于法条未对 “商业使用” 作出更细化的定义,实践中存在认定分歧。例如,此前爱马仕推出含国旗元素的手袋,多家权威媒体发文指出其违反《国旗法》《广告法》,但截至目前,尚未有该品牌因此被处罚的公开报道;再如,某地市监局接到 “网店销售国旗图案服装” 的举报,最终认定 “该服装展示图片未直接或间接介绍商品功能,不属于《广告法》规定的商业广告,商家未利用国旗进行广告宣传”,未对商家作出处罚。
(二)国旗素材的 “载体商用” 与 “内容商用” 需区分
回到图库上架销售的核心问题,即便《国旗法》禁止国旗元素商用,仍需区分 “国旗素材的商用” 与 “国旗素材载体的商用”—— 前者指将国旗元素用于广告、商标等场景,后者则类似 “实体国旗的销售”(如厂家印刷国旗、商家售卖国旗)。
根据《国旗法》立法精神,实体国旗的生产与销售是合法商业行为(需符合国旗制作标准),因为其目的是满足公民、组织 “在适宜场合使用国旗表达爱国情感” 的需求;同理,图库销售含国旗元素的独创性作品,本质上是 “载体商用”,即销售创作者的智力成果载体,而非将国旗元素本身用于广告或商品标识。至于用户购买素材后是否违法使用,属于 “后续使用责任”,与图库的销售行为无直接关联。
(三)国旗元素的合法使用需求应被尊重
《国旗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 实践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时往往会发布含国旗元素的宣传内容,在大型活动奏唱国歌环节播放国旗视频,这些都是合法且常见的爱国表达。此类场景对 “高质量国旗元素素材” 有切实需求,若图库一概禁止含国旗元素素材的销售,那么这些有需求的主体要么需自行组织拍摄(增加时间与人力成本),要么只能从网络获取免费素材(面临素材质量参差不齐、可能涉及侵权的风险),反而不利于《国旗法》“倡导合法使用国旗” 立法目的的实现。四结 论综合《著作权法》《国旗法》的规定与实践案例,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含国旗元素的独创性素材在图库上架销售,此类销售行为既能保护创作者的著作权,又能满足社会各界 “合法使用国旗元素表达爱国情感” 的需求,不应被简单禁止,反而应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予以鼓励。
为进一步平衡 “素材商用” 与 “国旗严肃性”,笔者建议:一是建议公益组织或图库平台搭建 “国旗素材公益库”,将优质、合规的国旗元素素材免费开放给公众使用,降低合法使用门槛;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配套细则,明确 “国旗元素素材商用” 的具体标准(如独创性认定、使用场景限制等),减少实践中的认定分歧,为图库、创作者与用户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