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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国九条”,定调了内地资本市场的未来十年发展方针。这是自2004年、2014年之后重磅出台的第三个“国九条”,其中列明九个主要方向,涉及资本市场的目标导向、发行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退市监管、证券基金机构监管、交易监管、中长期资金入市、新质生产力发展以及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等多个方面。
本次发布的新“国九条”指出,需要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实现进退有序、及时出清的格局。强调要突出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更加精准实现“应退尽退”。建立健全不同板块上市公司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以更严的证券监管执法打击各种违法“保壳”“炒壳”行为,着力削减“壳”资源价值。本次新“国九条”的出台,加剧了上市公司“化债”“保壳”需求愈发迫切。
破产重整作为困境上市公司“涅槃重生”的重要途径,在近些年集中涌现。2022年11月,证监会发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提出要“优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政策支持之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试图将破产重整作为风险出清的通道。据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起,A股申请(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司数量迅速攀升,2021年数量首次突破20家2023年共有27家上市公司向法院申请或被申请重整并发布相关公告,数量是自2007年我国实施 《企业破产法》并引进破产重整制度以来的最高值。
破产重整作为有效出清上市公司债务风险的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困境上市公司的青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也逐渐趋于常态化、市场化,但种种迹象表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由于操作不规范,导致“乱象重生”比比皆是。很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及盈利水平已急剧萎缩,已符合退市要求,仍将破产重整作为保壳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通过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2023年15家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且已执行完毕的上市公司中,产业投资人的平均收益率高达165.67%,财务投资人的平均收益率为124.03%。但对于债权人来讲,根据各家上市公司披露的重整计划,名义上债权清偿率虽然均达到了100%,但根据笔者实际了解清偿率其实是被拔高几倍后的债转股价格,而真实的清偿率应在50%左右。此外,在重整实践中债权人往往对清偿的方式、时间等方面还要作出重大让步。比如很多债权人失去了对债务担保方追偿的权利,大股东对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也同时被解除了。可见偿债效果尚不理想。
2023年15家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且已执行完毕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后(即2023年年初与年末)的市值水平,差异则更大,上市公司重整后的市值均呈现翻倍式增长,平均增长率达141.52%。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本该是公司的至暗时刻,但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却获得二级市场的热情追捧。上述的破产重整的乱象不仅违背了债权人利益优先的法定原则,而且成为没有投资价值的公司规避退市的“合法保护伞”。
破产重整的利益“天平”正在向重整投资人、上市公司原控股东大幅倾斜,债权人利益并未得到妥善保护,这与破产重整的立法宗旨相左。可以感觉到本企业破产重整的真实目的在于优化财务报表,用破产重整实现摆脱退市危机、实现保壳的目的。纵观当前已完成破产重整的企业来看,成效并不显著,并且股东、重整投资人、债权人等多方的利益严重失衡。
破产重整的目的在于挽救企业,但不应该也不可能每个破产重整的企业都可以“凤凰涅槃”。正常来说,重整失败从而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应当占到一半左右。但现在A股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却没有一家A股上市公司因重整失败导致破产清算的,这种畸形状态,需要及时纠正。我们一直说要规范破产重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却一直没有实质的手段来压实破产重整的规范性。
笔者认为,本次新“国九条”的发布,对整个资本市场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新“国九条”明确了要大力削减“壳”资源价值。一是加强重组监管,强化主业相关性,严把注入资产质量关,防止低效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严监管重组上市,严格落实“借壳等同IPO”要求;严格监管风险警示板(ST股、*ST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二是加强收购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把收购人资格、收购资金来源,规范控制权交易。三是从严打击“炒壳”背后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四是对于不具有重整价值的公司,坚决出清。笔者认为新“国九条”的发布,可以极大地遏制重整投资人低价格入股、高收益获利以及原控股股东借助重整摆脱资金占用和违法违规责任、二级市场反常炒作等乱象现象。
希望新“国九条”的发布,给混乱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带来新的气象,将破产重整回归“拯救”的本源,充分发挥帮助困境上市公司“涅槃重生”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我国资本市场的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