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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这是我国金融领域有史以来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
金融法的定位是所有金融法律的“1”,《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反洗钱法》等金融单行法律是“n”,各类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监管条例、规章、办法、实施细则、规范等是“x”,都要与它对表,共同形成金融领域“1+N+X”的完整框架。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召开专场立法意见征询会,各方金融实务专家、人大代表、外籍人士齐聚一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通过视频连线全程参会。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子兵律师受邀出席会议,结合自身的法律实务积淀,聚焦法律的落地性、前瞻性与协调性,对金融法草案共提出60余条建议。
现场发言中,刘子兵律师从实务出发,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对债权人利益的平衡保护,就金融风险处置的原则、期限、与诉讼和破产程序的衔接、对债权人的适当补偿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或增加。还建议在法律责任中适当增加不同法律处罚规定的衔接适用、处罚的梯度管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条文。
围绕“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刘子兵律师建议加强对自媒体时代、AI时代下的非法金融活动的规制,并建议增加规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正常职务行为对金融机构的约束以及金融消费投资者的一般注意义务。另外还建议建立健全金融行业的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利用和关键信息技术安全审查。
最后对本法的开始施行日期,刘子兵律师建议预留足够的窗口时间,引导金融机构妥善处理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业务乃至商业模式等方面的调整,平稳过渡。
另外,刘子兵律师还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中的数字人民币的合规使用、违法情形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律师法(修正草案)》中的与监察法衔接、鼓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关情形下的律师执业资格注销等方面提出了书面建议参考。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虹桥街道设立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启“开门立法”的全新探索,让“家门口的声音”直通最高立法机关,让基层民意成为国家立法参考。11年间,这个扎根社区的立法“前哨站”持续深耕开门立法、民意征集、法治普及、基层治理多元赛道,累计完成120部法律草案意见征询工作,上报建议6000余条,其中492条建议被正式采纳,从街头巷尾走进了法条文本。此次参与立法意见征询,彰显了君悦律所服务国家法治进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专业担当和能力水平。
君悦律师事务所始终坚守专业初心与社会责任,在法律服务领域深耕不辍。展望未来,君悦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实践,在立法修订与政策制定中贡献智慧,以实际行动助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