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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专访彭筱剑律师:君悦所破产业务管理制度建设与业务优势拓展

2024-08-28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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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破后而立,重生论道”——2024破产法实务与营商环境优化发展论坛于上海盛大启幕。活动当天,君悦律师事务所分管品牌工作的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协民商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和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彭筱剑律师代表君悦所接受律新社专访,向业界分享君悦破产业务管理的制度建设、业务优势和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政策,同时还分析了破产业务近年发展变化趋势及应对策略。


Q: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君悦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管理的制度建设。


彭筱剑:君悦可以说是从事破产业务的老牌律所了,我们是2007年首批入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12家律师事务所之一,2014年又成为首批上海一级破产管理人,2016年成为首批浙江省外管理人,2022年继续荣膺上海一级破产管理人。长期以来,我们在复杂、疑难、重大破产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良好的业界口碑,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破产、重整及清算方面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从制度建设上来说,君悦所组建有一支人数达30人的破产管理人的服务团队,并成立了“破产管理人事务部”,由胡光主任亲自领衔,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刘一龙律师担任执行主任。这个事务部本身有一套细致的运行制度,从破产业务如何开展以及如何实行风控的管理上,还是有条不紊的,充分发挥了君悦泛公司法方面的专业优势,有效、妥善地处置了各类破产案件,确保我们的破产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让破产业务成为全所业务的导入口及品牌价值的输出口,全力打造mhp君悦“泛公司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提供者”的专业名片。


Q:问贵所在破产业务领域有哪些显著竞争优势?


彭筱剑:从优势上来说,除了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界口碑外,我们会做一些创新的尝试,这也让我们在业界受到广泛认可。一来是我们有这样的能力,二来也基于我们真真切切希望能够推动破产制度的发展,在这里可以跟大家分享几个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2022年,胡光主任作为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办理了摩贝摩化系列案,这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运营主体的破产清算案件,涉及到vie结构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也是全国较早的有法规支撑的由债权人提名指定破产管理人的破产清算案件,这个案子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的。


第二个案例是破产事务部执行主任刘一龙律师带领团队负责的一个助力法院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案件,这是上海首例在执行程序中引入破产管理人担任执行管理人的案件,可以说是君悦近年来在破产业务专业化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的成果体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君悦对于监督期内的管理人报酬免于收取,这也是公益植根于君悦的体现。


我们破产事务部另外还有2个办结的成功案例:鹤翔坤影院破产重整案,这个案子是利用小微企业有效资产进行盘活的,被作为世行组织调研案例,并被上海破产法庭评为2022年度典型案例;另外还有一个是雅科金属破产清算案,这个案子的特点是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妥善处置105吨危化品,被评为浦东法院2023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Q:问君悦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内部设立了青年律师公益基金。该公益基金项目对于从事破产业务的青年律师有哪些帮助?


彭筱剑:破产业务有其独特的魅力所在,当然也因为周期很长、事务琐碎,有些青年律师就会觉得有点枯燥。我们这个基金的设立,主要是基于提供履职保障的出发点,增加青年律师参与破产工作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我们律所对于破产业务人才的梯队打造。


Q:问破产业务领域近年来的变化趋势是什么,这些变化对于律所提供破产法律服务有哪些实际影响?


彭筱剑:基于我们所处理的案件,比较明显趋势的是体量增大,对专业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律所的影响,一方面呢,这是一个增量业务,现在大家对这块也都很重视,另外一方面,对律师事务所培养复合型人才也是提出了新的挑战,所以我们破产事务部也会经常性举办一些研讨活动,也一直在做人才储备的工作,也欢迎更多的律师参与到破产业务中来。


Q:问怎么看待争议解决案件和破产之间的关系?


彭筱剑:破产业务实际上大多都是争议解决案件的演化,我们作为大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争议解决方面也具有极强的专业团队和丰富的案例,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最高院和各地高院都获得较好的结果,也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目前,我们也有律师团队在处理较为复杂的与跨境破产相衔接的案例,也是结合了君悦的跨境法律服务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一揽子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争议解决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诉讼和仲裁,另一种表现形式,实际也是将已经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直接申请破产,让可以救活的在重整程序中获得新生,让实在不适宜继续生存的企业也尽早进行清算,也是符合最高法院的指导精神的。



mhp君悦破产管理人事务部


君悦律师事务所作为2007年首批入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12家律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为企业提供破产、重整及清算法律服务,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2014年君悦所成为首批上海一级破产管理人,2016年成为首批浙江省外管理人2022年君悦所继续荣膺上海一级破产管理人,这是对君悦在办理复杂、疑难、重大破产案件方面能力与资格的充分肯定,也是君悦近年来在破产业务专业化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的成果体现。


目前,君悦所组建有一支人数达30人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并成立“破产管理人事务部”,由胡光主任亲自领衔,下设 3 个业务组,分别由高级合伙人刘一龙律师、合伙人袁开恒律师、合伙人文春生律师作为组长,其中刘一龙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事务部执行主任,主要成员均为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律师协会各委员会委员等资深破产业务律师。事务部充分发挥君悦泛公司法专业优势,有效妥善处置各类破产案件,确保破产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让破产业务成为全所业务的导入口及品牌价值的输出口,全力打造mhp君悦“泛公司法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提供者”的专业名片。



mhp君悦破产与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


君悦所还成立了破产与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由合伙人文春生律师担任专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徐凯律师担任副主任,包括袁开恒、刘子兵、徐桐、吴蓓、郭卓君等近60名专长破产与不良资产领域、具备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专委会定期举办破产相关的法律业务研讨会,涵盖案例评析、新规解读、疑难问题研讨等,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君悦破产管理人队伍的综合实力。


在推动社会资源盘活、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君悦破产业务律师团队也积极贡献力量。如近期,在上海史毕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袁开恒律师团队担任管理人,通过招募投资意向人等方式积极推进企业重整,最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企业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管理人不仅为企业招募到了与项目契合的投资人,更将普通债权人的受偿率提高至83.37%,盘活了该破产企业,也为当地政府带来形象提升及经济效益。君悦所还有诸多优秀的破产业务律师,处理过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破产案件,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与深厚的实务功底,收获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赞誉。


未来,mhp君悦将在破产领域继续探索前行,不断提高律师团队的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为纾解企业困境、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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