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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公司章程示范条款》、《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修订座谈会在君悦所顺利召开|mhp君悦资讯

2024-08-29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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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公司法》的深入实施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国有企业的治理水平和合规管理能力,切实维护国资权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决定对此前发布的《上海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市国有参股公司章程示范条款》等指导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君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屠磊、君悦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徐培龙接受委托加入修订小组并着重负责《上海市国有参股公司章程示范条款》(下称“《国有参股公司章程示范条款》”)的修订以及《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下称“《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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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下午,为检验、完善相关工作,由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组织的《国有参股公司章程示范条款》、《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修订座谈会在君悦律师事务所正式召开。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钟可慰一行,以及君悦所管委会主任屠磊、党总支书记徐培龙、公司与商事专委会副主任潘青、公司与商事专委会委员赵舜阳等出席本次会议。上海国际集团、上海国投公司、长三角投资公司、上海电气、上海仪电、百联集团等国有企业代表受邀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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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伊始,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钟可慰处长介绍了修订工作的背景并回顾了此前修订工作的进展,同时,钟处长还对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多个问题给予了细致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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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屠磊律师对《国有参股公司章程示范条款》、《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合规指南》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说明,并回应了前期收集到的修订反馈意见,徐培龙律师就此做了补充。与会的各位国企法务人员也从公司法和法律实务的角度与君悦律师共同就多个条款的修订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经过多轮讨论,在市国资委各位领导的指导下,与会各方初步达成统一意见,并明确了后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会议尾声,钟可慰处长对本次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并对君悦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君悦律师在修订工作中尽心尽责,并展现出了对公司法、国资监管政策的深刻理解。


此次修订工作的顺利推进,标志着上海市在国有参股公司治理的规范化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未来,君悦律师将继续发挥专业所长,勤勉履职,助力市国资委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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