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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娃哈哈遗产纷争看:原配及婚生子女如何用法律工具应对非婚生子女带来的财产外流风险|mhp君悦评论

2025-07-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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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宗庆后、宗馥莉及其其他子女关于遗产及信托诉讼案引发了广泛关注,揭示了非婚生子女对家庭带来的财产外流风险。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应对这一风险,成为原配及婚生子女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非婚生子女对原配家庭带来的各种风险,并结合法律规定、典型案例及实务经验,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为原配及婚生子女提供相应的法律应对策略,供读者参考。


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在探讨应对策略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和财产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抚养费等方面,与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继承权方面,《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中,非婚生子女同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其生父或生母的遗产。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家庭财产分配中不被歧视。但对于原配及婚生子女而言,这也意味着家庭财产面临被非婚生子女分割的风险。



二、非婚生子女可能导致的财产外流风险场景


(一)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用于抚养非婚生子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能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父),用于支付抚养费、购置房产、车辆等。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权益,也减少了原本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二)非婚生子女参与遗产继承


当生父或生母去世后,非婚生子女有权主张法定继承,要求分得遗产。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会与婚生子女、配偶等共同分割属于生父或生母的遗产。


(三)生父或生母赠与非婚生子女或第三者财产


除了通过抚养费和遗产继承外,生父或生母还可能在生前通过赠与等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非婚生子女或其生父或生母。比如,为非婚生子女购买房产、车辆,或者直接赠与大额存款等。这种赠与行为同样会导致家庭财产的外流。



三、原配及婚生子女可采取的法律应对策略


(一)证据收集是维权基础


原配在发现配偶存在婚外情并可能生育非婚生子女,或者已经发现有非婚生子女或财产外流时,原配及婚生子女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例如:1. 配偶与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父)的关系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照片、视频、出生证明、户籍信息等;


2. 财产转移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车辆购置发票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财产纠纷诉讼中至关重要,能够帮助原配及婚生子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搜集好证据后,原配与婚生子女可以择机与对方谈判,并且要求对方签署悔过书或者对沟通过程录音、录像等,对其婚内存在重大过错的事宜进行确认,作为后续诉讼或谈判的证据。


(二)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原配可以与配偶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范围、归属以及处分方式。例如,可以约定家庭的主要资产(如房产、车辆、公司股权等)归原配所有,或者约定一方的收入在扣除必要的家庭开支后,剩余部分归原配管理和支配。这样一来,即使配偶有非婚生子女,也能有效限制其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非婚生子女的可能性。


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对财产的描述要准确,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价值等信息。同时,要清晰约定财产的归属和处分方式,避免产生歧义。协议形式要合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最好能够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2. 协议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能显失公平,否则可能被法院撤销。例如,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对其极为不利的婚内财产协议,该协议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3. 如果分割的财产涉及到婚前财产或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因非婚生子问题承诺将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该约定涉及赠与,建议还是采取公证赠与协议+房产过户的方式办理较为稳妥。


(三)婚内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比如,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非婚生子账户,或者将夫妻共有的房产低价出售给非婚生子女,这些行为都严重侵害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四)生前赠与或有偿转让财产给婚生子女


在发现父或母有非婚生子女的时候,建议婚生子女要学习宗馥莉,对外不要与家人闹翻,而是要尽量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家庭财产。可以利用一方的愧疚心要求父母将部分财产(房产、股权等)赠与或有偿转让给自己,给自己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如:进入家族企业学习锻炼、掌握家族企业上下游公司的控制权)以保证婚生子女提前取得家族财产的控制权。


(五)订立遗嘱


原配可以建议配偶订立遗嘱,明确将其财产份额指定由原配或婚生子女继承,排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在订立遗嘱时,要注意遗嘱内容清晰明确:遗嘱中应当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以及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对财产的描述要具体准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例如,不能只写“将我所有的财产留给某某”,而应当详细列出财产的具体内容,如“将我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房产证号:XXXX)、XX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账号:XXXX)以及XX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XX%)中属于我的份额,在我去世之后,全部由我的婚生子女AA(身份证号:XXX)继承,其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作为AA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六)启动诉讼追回已被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原配密切关注家庭财务状况,留存另一方的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房产交易合同、车辆过户手续、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能直接证明财产转移的文件。比如,若发现配偶从夫妻共同账户向第三者频繁转账,应及时打印相关时间段的银行或交易流水,标注出可疑转账记录。


另一方面,为证明转移财产行为与婚外情的关联性,需收集如:配偶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聊天记录中若有涉及财产赠与或使用的内容,将成为有力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里配偶明确表示要为第三者购置房产。


在做好证据的搜集后,在律师的协助下,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受赠的财产。同时,也可以利用诉讼期间给另一方造成的心理压力,协商沟通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七)控制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生父或生母应当依法支付,但支付的金额和方式应当合理。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原配及婚生子女可以关注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建议可以签署书面协议,确保其支付的合理性。如果发现生父或生母支付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过高,超出了合理范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超额抚养费。


(八)父母为投保人,为婚生子女购买保险


保险合同具有相对性,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在父母为婚生子女购买保险的情况下,保险相关的权益通常与婚生子女紧密相关,非婚生子女难以直接主张分割或继承。比如,父母为年幼的婚生儿子购买年金保险,约定从儿子20岁开始,每年领取10万元年金,直至终身。这能为婚生子的生活提供长期保障,且该权益与非婚生子女无关。


(九)合理运用信托工具


可以设立家族信托,在信托文件中,可以明确指定原配及婚生子女为受益人,并对信托财产的分配方式、条件等进行详细约定。这样一来,即使配偶有非婚生子女,也无法随意将信托财产转移给他们。同时,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与委托人、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分离,能够有效避免因继承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


综上,在复杂的家庭关系中,亲情易变,法律的规划至关重要。每个人都应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以便在面临问题时能够从容应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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