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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危机之下中国企业供应链紧急响应合规措施|mhp君悦评论

2026-0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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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东的“潘多拉魔盒“被打开,美以联合打击伊朗军事行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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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2月28日,美国和以色列对伊朗发动联合军事打击,袭击范围覆盖伊朗24个省份,目前累计造成三百多人死亡、七百多人人受伤

  • 2026年3月1日,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在此次美以联合打击中身亡,四十多名核心高官阵亡,伊朗宣布禁止任何船只通过霍尔木兹海峡,该海峡实际上已被关闭,并向以色列发射多枚导弹进行报复

  • 也门胡塞武装重新激活,宣布恢复对红海航运路线及以色列的导弹和无人机袭击,并且威胁将不论船籍和船旗,袭击所有与以色列有贸易往来的商船

  • 冲突波及整个红海波斯湾地区,包括以色列、阿联酋、卡塔尔、伊拉克等海湾地区重要国家。


此次阿以冲突,已经超出常规地区摩擦,演变为改变地域格局力量的重大历史事件。


二、中国企业面临物流供应链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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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运物流危机


中东红海波斯湾地区自古以来都是欧-亚航线的必经之路,世界各大航运以及航空集团均以此条线路作为最重要的运输枢纽或者仓储分驳栈点,此次中东冲突导致中东航线停摆,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和欧亚航线的重要参与者,此项局势对中国贸易经营者和出海企业均有极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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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波斯湾 - 红海“双封锁”

霍尔木兹海峡禁航封闭,亚欧航线实际上遭遇“双向阻断,霍尔木兹海峡承担全球约31%的原油贸易和19.3%的液化天然气贸易,多艘油轮遇袭,上百艘油轮,班轮滞留波斯湾,世界航运巨头已宣布停止该海峡航行。若全面绕行好望角,中国至欧洲/地中海航程将增加7-14天,有效运力瞬间收缩30%-40%,预计将出现严重的“缺箱、缺舱”,集运指数(欧线)恐再次翻倍;船期紊乱引发全球主要港口的连锁拥堵,货物滞留风险激增。


空运:中东机场核心枢纽瘫痪

迪拜(DXB)、多哈(DOH)、阿布扎比(AUH)是中国连接欧洲、非洲、中亚的核心的空运中转站,目前该片区空域关闭:以色列、伊朗、伊拉克空域全面关闭至3月初;阿联酋、卡塔尔、巴林实施紧急管制。迪拜/阿布扎比机场更是遭遇无人机袭击致伤亡;巴林国际机场停运;中东各大机场停摆导致航班大面积取消。·中东地区每日约90万个座位的航空运力受影响。空运价格可能突破历史高点,并且“有价无舱”。


陆运:陆运路线切断

中欧班列南部线路途径伊朗、土耳其,是规避俄罗斯战争风险的备选方案,现在彻底中断。中欧班列只能依赖北线,拥堵加剧,时效性和稳定性下降。

其他各大航运集团相应“门/门”(DOOR TO DOOR) 在内陆延伸段的集卡车拖运服务中止,海运集装箱无法进一步在当地进行内陆点的送货和分拨。陆运段的停工进一步加剧海运服务的疏解困难。


2、企业面临的供应链困境


2.1 原料和物资供应的断供隐患


供应链物资中转断裂:经中东中转和分驳至欧洲,非洲、中东本地的货物全部积压,尤其以向欧盟和中东出口的高附加值产品(芯片、医药、冷链生鲜、时尚品)为甚,中国国航、东航等已发布涉迪拜、阿布扎比等中东航线的免费退改通知 ,运输时效从“2-3天”延迟至“5-7天”甚至“待定TBA”。


基础原料断供:中东是全球石油原油以及衍生物产品聚乙烯(PE)、聚丙烯(PP)、乙二醇(MEG)的核心产地。物流停摆意味着乘载原料的船舶等船期无限期延误,国内采购商的相关制品和产成品,例如塑料、包装、纺织企业面临缺原料而停工的局面。


同时供应链采购成本全链暴涨:油价若不断攀升,将直接推高运输燃油附加费(BAF)和制造业生产成本,大幅压缩相关原料的产成品出口的利润空间。


2.2 国际贸易合同中交付与履约困境


首先,企业经营者必须面对在此次中东冲突中,在途货物遭遇袭击,灭失或者损毁,从根本上无法按约交付货物单据以及实物。


其次,原先稳定且高效的.“采购供应链精益管理”“零库存”模式失效。很多中资企业因贸易战,受到美国长臂管辖(EAR &ITAR 等条例)影响,在中东设立组装或者深加工的企业,以避免美国相应约束或者制裁。但这些依赖中东零部件组装或者深加工贸易的企业(如电子机电产品,交通运输工具产品组装)可能因缺件停产,从而无法按时交付货物,履行合同。


再者,运输货物的承运人如船东、货代公司是否愿意为此签发“不可抗力证明”,也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笔者在航运业多年从事相关工作,通常而言船东承运人的行为极少受到某个单一托运人影响而签发相关单据,需要强有力的其他力量推动经过层层审批,才能签发文件。另一方面,收货人客户是否认可和接受相关保函或者证明,例如提单倒签等契合信用证等行为,也存在巨大不确定性。


另外,战争导致的银行和其系统失能,信用证(L/C)无法兑付,固有汇路失效,坏账风险激增。发货人无法及时收汇的同时也拒绝交付提单B/L ,从而引起境外收货人无法及时在承运人处提货提箱,进一步扩大“集装箱滞港”风险和相应的额外费用的产生。


三、中资企业跨境供应链响应合规策略


这次中东危机是全球供应链格局的重塑。如何面对危机,快速响应,化解危机,成为中国出海企业必须面对的战略。做好这一步,也是企业进一步提升国际市场信用,对外展示供应链管控和企业管理优势的良好时机。


1、*紧急响应阶段


1.1 最关键的起点——客户沟通


与客户或者收货人等的沟通,才是紧急管理的起点。中国企业可能作为发货人甚至真正的“订单控制人”享有提单和相应的物权,但是国际供应链中,物权与一般买卖合同中涉及的物权有较大差异,此时物权往往具有高度流动性和复杂性。遇到紧急状态,中国货主/发货人切记单方自作主张,贸然推定国外客户允许我方实施各项避险措施。笔者在办理供应链领域相关纠纷时,遇到双方高频的矛盾就是一方“没有通知,自说自话”导致矛盾爆发。什么是“险情”“危机”“不可抗力”各国法律认定并不统一,各国各个贸易商的心里底线更是各不相同。交易一方随意变更在途货物路线,退运退关,或引发更高成本的国际贸易诉讼。所以,双方务必及时和充分沟通之后,达成共识,进一步采取行动。


实际流程中知情方应当向所受影响客户发送正式《延误告知函》,明确告知预计延误天数、潜在风险和及备选方案和相应额外费用估算表。如有重大信息变更, 更需要补充双语版本的附加合同,锁定各自风险和责任。


1.2 货物以及物流保障


向境外客户建议变更物流路线和策略,寻问是否可以分批出运、更改国际贸易交货条款(如由FOB改为CIF以掌握物流主动权;也可以反向操作,以进一步降低我方风险由FOB 变成EXW)。


关于中东在途货物进行“停运和改道”,先查看企业系统,立即查清所有运抵或者途经霍尔木兹海峡、红海波斯湾及在中东港口中转的在途货物。联系和询问船东/货代是否可在安全港口(如越南海防,泰国曼谷等)卸货暂存,或者问船东是否有相关紧急改道绕行的规划和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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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员与劳动者人身安全保障


确认在中东地区特定地区各仓储物流站点、办事处人员安全,执行当地政府“就地避难”行动或询问使馆启动撤侨的部署。紧急暂停该地区所有非必要的收发货等物流操作、办公室运营。部分经营管理者忌讳抱有“风浪越大鱼越贵”等侥幸心态,冒险作业,引发海外人身伤亡事故,引发跨国诉讼和赔偿以及人道主义危机。


2、供应链布局调整


2.1 物流规划的重新构建


作为贸易经营者对于船东等“绕行好望角”有充分的认知,调整生产计划。重新计算交货期(Lead Time)。并且考虑分批出运,第三国采购附加异地保税仓、增加关于中欧班列和空运的预算.....与国外协商后合理分摊额外物流成本。物流渠道的多元化,使企业不再依赖单一通道。构建“海陆空铁”多式联运备份体系,确保一条线路中断,其他线路及时响应的,有效供应链模式。


在变更常规路线之前,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应当对新的物流供应商进行合规审核,鉴别各项运输资质、各项海关清关许可等批文是否齐全。 因为很多物品能够海运的未必能进行空运或者铁路运输,比如部分带磁材质的马克杯就不能空运。货主应当都各项合规尽调之后,进行物流计划的变更。


另外,如果是“多式联运”更应该各自在买卖合同、与货代承运人之间的物流运输合同内明确约定关于风险以及额外费用的摊销,法院或者仲裁管辖地在合同内清晰列明。避免产生争议,但是合同条款又无效的尴尬局面。


2.2 供应商与供应链的调整替代


经过财务核算后。合理调整“零库存/JIT”模式,实施“安全库存 + 前置仓”。在非冲突地区设立海外仓,尤其是建立关键原材料的战略储备池,适当保持阶段性的安全库存。提前备货缓冲物流波动,以防物资短缺。


不断开发新供应商,可启动国产或者第三国原料供应商,如东南亚马来、泰国等环境比较稳定的国别供货商,进行适量采购,可避免过度依赖中东的化工原料。


就销售端而言,暂时降低对于中东、欧洲发盘询盘。将贸易重心转向东盟、拉美、非洲等非冲突区,分散市场风险。加快产能出海,加速在东盟,南美等非敏感区域布局产能,实现“近岸外包”,规避长距离物流风险。


2.3 货物保险应对中东战争危机


据统计,中国45%进口石油经霍尔木兹海峡,战争险是能源贸易的"安全垫",2026年2月底美以打击伊朗后,多艘油轮在霍尔木兹海峡附近遭袭,投保战争险的货主可获得货物损失赔偿;银行也通常要求出口货物投保战争险作为信用证条件。


国内企业往往对于货物保险缺乏认知,以为是“锦上添花”甚至“杞人忧天”的行为, 尤其是中小企业往往追求极致的毛利率而舍弃购买保险。遇到战争等情况,则毫无招架之力。


基于目前特殊状态,企业应对立即核查现有保单,确认“战争险”、“罢工险”覆盖范围。若未投保,立即补买。对于新订单,强制要求100%承保,并且拒绝接受战区银行的信用证。2.4 特殊情况下的企业合规红线审查所有在手合同中,筛选出有关于中东或者受到中东局势影响的订单合同,仔细查看合同中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管辖法院、准据条款等相关约定。明确“战争”、“政府行为”、“航道关闭”是否在免责范围内,以及通知时限和证明文件要求。


贸易红线:在混乱中更要警惕制裁合规。避免与被列入美国SDN清单的伊朗实体、船只、银行发生任何间接交易,尤其应当谨慎审核日常因就近选择物流仓储服务商,避免疏忽导致错误匹配供应商,因小失大而产生次级制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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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对于中国贸易经营者而言,供应链优化不在是企业管理中可有可无的布局,而是一场直接决定物资安全、物流时效、成本结构及交付履约的“生存级”危机。


过去那种“要省钱”而极致追求低成本、忽视地缘风险的供应链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格局变化。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谁能最快避免高风险渠道,快速建立起多元化合规的供应链网络,就能更好在这个危机中持续生存,甚至可以更多占领对手的市场份额。


此次中东危机对中国企业是"危中有机"关键在于利用中立优势,平衡风险与收益。短期面临能源成本上升、项目中断、资产安全等严峻挑战;中长期看,战后重建、能源转型、供应链重构将释放巨大机遇。


2026年3月1日,恰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施行 ,系 1994 年立法以来首次“大修”。重点强化和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并建立与国际规则衔接的贸易政策合规机制,使得我国贸易从业者,经营者在从事国际贸易和企业出海的过程中更加有法可依,成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重大保障。在此次中东危机中,如何在《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框架下系统推进贸易多元化和强化风险防控机制,是法律人的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如阅文后, 有相关建议和疑问,欢迎交流与沟通。笔者长期从事供应链与贸易航运业相关领域合规工作,并有驻外项目工作经验,专业问题欢迎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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