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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上篇(《碳排放权交易研究(上篇)——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及最新发展动态》)梳理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作机制和发展动态,并介绍了碳排放权配额的主要交易模式。然而,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扩容,交易各方面临的诸多交易风险也露出水面。本文下篇从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视角切入,聚焦各方在碳排放权交易中的核心关切和风险痛点,介绍了碳保险这一常见风险管理工具。
一、碳减排交易各方的核心关切和风险痛点
(一) 重点排放单位(或CCER项目的业主)
核心关切:碳减排项目开发成功,设施运营稳定,项目获得符合预期的减排量,避免碳资产减损序号风险类别概述1项目开发/减排量核证失败风险项目备案:减排量项目备案一般需要经历较长的审核周期,一般约12个月,项目备案过程中的主要风险是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备案不成功(例如使用方法学不正确等问题导致备案未通过),并给项目所有权人带来经济损失。
(二) 碳减排量买方
核心关切:交易对手主体适格,交易的标的无瑕疵,交易流程合规(获得交易所的批准和监管),根据约定及时交割和划转碳配额/减排量,无其他违约行为。
(三) 碳减排量卖方(包括重点排放单位)
核心关切:交易对手主体适格,交易对手按约定履约并支付对价,无其他违约行为。
二、碳排放权交易中常见的风险管理工具——碳保险
碳保险在碳减排交易的全流程中均可发挥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提供风险转移工具,降低企业在碳减排项目中的不确定性,从而促进企业更积极地参与碳减排行动。例如,碳保险可以在CCER项目中为业主和项目运营方提供经济补偿,降低技术失败或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此外,碳保险还可以通过风险共担机制,激励企业更加负责任地管理碳信用项目,从而支持全球气候变化减缓努力。
(一) 常见的碳保险种类
目前中国国内市场上常见的碳保险主要围绕碳资产、碳交易及碳减排进行保障,主要有以下几类保险:
碳资产回购信用保险:以《碳资产回购合同》为基础合同,一般由碳资产持有人投保,保障其因资金提供方未如约履行碳资产反售义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为碳资产回购交易中的碳资产安全提供保障。
碳资产回购履约保证保险:以《碳资产回购合同》为基础合同,一般由资金融出方投保,保障其因碳资产持有人未如约履行回购义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碳回购交易中的回购信用提供保障。
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以《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合同》为基础合同,一般由碳排放权配额所有人投保,保障质权人实现质权差额补偿,为碳排放权配额持有人提供增信同时保障了质权人的权益。
碳资产损失保险:保障因承保风险(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或市场波动等)导致碳资产遭受的损失。例如,因气候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林业碳汇项目的碳汇损失,或因交易市场停摆、规则变更等导致碳资产损失,为碳资产持有人不可预见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减排设备损坏碳损失保险:保障碳减排设备因承保风险导致故障/停机期间,被保险人生产经营所产生额外碳排放造成的碳排放权配额或自愿减排量损失。为碳资产持有人不可预见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从而促进碳减排项目的持续推进。
碳价格保险:保障碳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投保企业(如碳排放权配额持有者)可在碳价下跌时获得赔偿。
(二) 碳保险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根据笔者调研,当前碳保险市场在CCER项目及其同类减排项目的开发与运营阶段已形成较为标准化的保险产品体系,但在碳排放权交易环节,现有保险产品主要针对个性化需求设计,尚未建立统一的风险覆盖框架与标准化保险产品规范,并且难以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
其中,碳保险产品标准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1.法律政策支持不足
碳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尚未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得到充分规范和支持。从立法层面来看,仅《环境保护法》将“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列入了立法内容。虽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低碳转型,但具体针对碳保险的指导政策仍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新型碳交易类型(如远期交易、回购交易),尚未有全国规定,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仍存在承保风险。
2. 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受制于内外两方面。于保险公司本身而言,碳保险涉及复杂的碳市场和碳金融知识,保险公司需要对碳市场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深入研究,才能准确评估碳保险的承保风险。然而,目前保险行业在碳交易及碳金融风险建模、定价机制、精算体系等方面尚不成熟,导致产品开发和承保策略存在不确定性。
于外界因素而言,保险公司获得企业碳排放额数据、碳排放交易数据(包括质押情况)的渠道有限,导致碳保险的风险评估难度加大。企业碳排放数据和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不足(如,碳交易系统并不对保险公司开放),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能力。此外,中国缺乏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的数据可比性差,增加了碳保险业务的复杂性。
3. 碳市场和交易体系尚不成熟中国碳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健全,主要表现为:
(1) 碳交易市场波动性大:碳价格受政策、市场供需、国际碳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增加了保险公司在碳价格保险、碳资产保险等产品上的定价难度。
(2) 碳市场交易机制仍待完善:当前碳市场仍处于试点阶段,全国碳交易市场尚未完全成熟,就新型碳交易(如回购、质押都未有相关具体规定出台),不同地区的交易规则和核算标准存在差异,影响碳保险产品的全国推广和实施。
三、总结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促进“双碳”目标的重要工具之一,其市场活力与风险韧性始终是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命题。各方在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同时还需聚焦核心关切、审慎管理风险。同时,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及其与地方市场的协调运作,我们也期待碳保险这一常见风险管理工具的不断创新与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