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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正式公布了“2025年度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评选结果。本次评选由来自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仲裁委、上海国际贸仲等机构专家组成评委会,经过多轮严格评审,由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破产与不良资产专委会主任刘一龙以及王好云律师共同主办的“上海A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常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凭借创新性的代理思路与扎实的专业功底,从数百个案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25年度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提名奖!

案例背景:
M集团通过在境内搭建VIE结构的方式实现在纳斯达克上市,其中A公司通过相关协议及对B公司100%股权享有质权的方式实际控制了B公司。因经营不善,A公司债权人申请A公司破产清算,常某系A公司总经理、上市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得知情况后立即拆解了VIE结构并将B公司股权进行了转移。A公司破产管理人以常某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起诉,请求判决常某赔偿损失。浦东法院判决常某违反对A公司临近破产时的特别管理义务,对A公司造成损害,酌定其赔偿100万元。常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案例典型意义:
“企业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的一级指标,评估内容包含法律是否直接规定公司临近破产时管理层的特别管理义务,以避免公司破产或使公司破产程度最小化。《企业破产浦东法规》第四条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企业临近破产时管理层的特别管理义务,本案则作为首例援引该规定进行认定及判责的案件,首次在破产法语境下对VIE架构的合法性、管理层在破产临界期的行为边界、以及协议控制的财产属性进行了系统论证,厘清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为存在类似架构的企业及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行为预期与风险警示。
上海律协年度优秀争议解决案例评选,是上海律师行业围绕服务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争议解决专业能力开展的一次集中成果展示。本案作为首例援引《企业破产浦东法规》的案件,在法律适用、裁判思路、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为VIE架构相关纠纷、管理层破产临界期义务认定等领域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案件最终入选“2025年度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提名奖,是对君悦律师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在复杂破产案件中专业破局能力的高度肯定。未来,君悦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提升服务质效,为推动相关法律实践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