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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下午,由上海市文联社会服务处、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上海文联2020年度维权论坛”在上海文艺会堂圆满举办。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文联社会服务处副处长李晓军主持。市文联专职副主席、秘书长沈文忠,市摄影家协会驻会副主席、秘书长忻雅华,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丁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培龙、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皛律师、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徐倩倩律师以及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艺术家、摄影工作者爱好者等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摄影丨周麒春
论坛伊始,沈文忠主席进行了专门致辞。沈主席表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学习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共同探讨艺术创作自由、知识产权以及公民权益保护的话题。沈主席强调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介绍了上海市文联的文艺维权工作以及过去取得的出色成绩。最后,沈主席强调市文联将始终紧跟时代潮流,直面社会热点,回应艺术家的关切。希望通过这次讲座,为摄影艺术家们的艺术创作和权益保护提供一点帮助,使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图丨沈文忠主席 摄影丨王洪刚
接着,由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徐倩倩、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皛律师围绕着此次论坛的主题“《民法典》来了——摄影人如何破解肖像权新规难点?”为大家带来了两场精彩的专题讲座。两位律师以民法典条文顺序为基本脉络,对此次肖像权新规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在讲解过程中穿插了大量摄影人关心的法律热点解读。
徐倩倩律师分享的讲座主题为“摄影及肖像权保护”。徐律师从民法典和国家版权局1号文的出台入手,介绍了民法典的出台背景、肖像权规定在民法典体系结构中的位置以及民法典实施后将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何种影响。接着,徐律师讲解了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如何认定肖像,以及集体肖像如何获得授权等关于肖像权保护的重点内容。随后,徐律师着重解读了此次肖像权新规的重要变化之一,即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构成要件,介绍了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并分别从事前预防和事后应对两方面对纪实摄影、街拍、民俗摄影中的常见侵权行为提出了若干建议。最后,徐律师为大家介绍了五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合理实施行为。
图丨徐倩倩律师 摄影丨金毅
方皛律师则围绕着“如何破解肖像权新规下各方权利的冲突”主题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的演讲。方律师首先对肖像作品享有权利的各方主体进行了拆解和分析,接着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一般条款、重点争议条款进行了罗列和解读,并就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如何理解和解释进行了介绍。其次,方律师深入分析了肖像权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权如何行使,以及肖像与作品、个人与公众、经营者与消费者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的冲突与协调问题。最后,方律师详细讲解了逝者肖像权、民法典延续性等问题,并针对摄影家提出了针对性的思考与建议。
图丨方皛律师 摄影丨金毅
讲座结束后,在场摄影家们对讲座内容进行了广泛讨论和踊跃提问,两位律师针对如何认定丑化肖像、个人公众号使用他人肖像是否侵权、如何应对肖像权侵权诉讼、民法典生效之前的侵权行为在生效之后如何认定等等摄影家关心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摄影丨周麒春
最后,本次讲坛在大家热烈的交流中结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参与论坛的摄影家们对论坛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希望后续能有进一步的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