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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悦所联合“第一反应”,将“黄金四分钟”带进律所!|MHP君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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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牛,做起来很累的职业。我们的律师朋友,对这样的工作状态一定不陌生:时时压力爆棚,屡屡奔波忘我;要么常年埋首案前,要么辗转于各个城市;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加班的路上……那一份份处理不完的文档以及长期面对电脑落下的各种病痛,都是悬于这一精英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律师在自己最黄金的年龄猝然离世,这样的新闻已是屡见报道,令人痛心的同时,也让大家意识到,意外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当它发生时,我们又可以做些什么来“给生命第二次机会”


为广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律师们自救和救助他人的能力,在火星定律的策划组织下,君悦律师事务所联合全民互助急救平台“第一反应”,开展了一场“急救技能学习与生命教育分享”主题活动,将国际标准的“黄金四分钟”应急救援课程带进律所。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不仅覆盖了君悦所全体员工、客户,更邀请了会德丰国际广场物业人员一同学习,力所能及地向我们身边更多人普及急救课程,建立互救联盟,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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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救——没有急救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承担民事责任。”


2019年12月13日下午,在君悦所共享大厅内,“第一反应”带来的急救公益活动正在火热进行。莅临现场为大家讲解课程的陆俊老师是“第一反应”的合伙人。遇到突发紧急情况,让每个人都拥有急救意识,并敢于为他人提供有效的救助,是陆俊老师首先要教会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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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反应”合伙人  陆俊


陆俊老师指出,对于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溺水、电击、踩踏等突发情况需要现场急救时,公众始终存在一个担忧。他受伤,我上去帮忙,万一最后说我帮倒忙,甚至给对方造成损伤,引起法律纠纷,怎么办?


既然碰到了法律问题,法律人自然要用法律说话。


在2000年左右,西方国家已率先出现了保护施救者的“好人法”,它出台的目的就是免除好人救人的后顾之忧,避免出现好人做好事却要赔偿被救者损失的尴尬局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从2016年12月第184条经历了3次修改,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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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救——没有专业知识


意外溺水、触电,应当如何采取紧急施救?


烫伤后,应当如何进行紧急处理?


如果有人心脏骤停,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


虽然有了“好人法”为施救者提供保障,但陆俊老师在现场通过几道急救问答题让大家意识到,大部分人不敢救的背后,还是因为不会救。那么,面对紧急情况,急救到底该怎么救?我们又该如何出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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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老师指出,当日常生活中发生不可预计的情况时,大家首先要有安全意识,掌握关键技能,不冒险做事,在保护自己的基础上帮助别人。


大招之一:评估患者


在进行完“取证、呼救、明确指引旁人拨打120”后,陆俊老师首先就如何判断当患者晕倒时是否需要进行心肺复苏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详细讲解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操作方法,随后,就按压深度、按压方法等细节进行了细致讲解。


大招之二:CPR


学习过理论知识,陆俊老师特意携带人体模型进行现场演示并带大家进行心肺复苏实操练习,律师们分组上台进行操作,演练心肺复苏的急救过程。大家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老师也就操作手法错误的律师给与及时纠正。



不能救——没有辅助工具


研究表明,心脏骤停发生后马上开始进行心肺复苏操作及AED除颤,其生存概率将很大提高,对大脑的损伤也将降低。对于一个接受过急救培训的人来说,做到识别心脏骤停无误,坚持心肺复苏可能不是很难,但若想为心脏骤停的患者电击除颤,就可能面临无AED可用的窘境。


为此,陆俊老师为大家讲解了如何利用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来进行AED的搜索查找。同时,“第一反应”也打造了一款可搜索AED的“救命地图”小程序,帮助施救者第一时间定位到离自己最近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重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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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德丰国际广场内AED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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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反应”救命地图小程序


使用AED设备究竟需要什么技能?这其实没有一般人想象中那么难。


陆俊老师指出,AED设备其实就像傻瓜式照相机一样,它会给你语音提示,施救者严格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在发达国家,一般中小学都有相关的急救知识的培训,所以应用得很普遍,可以说几乎人人都会用。但在国内,大众的心肺复苏技能和AED设备的普及仍显匮乏。因此每个人都应花时间系统学习基本的急救技能,这对自身乃至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大招之三:AED(自动体外除颤仪)


急救课程现场


通过此次“第一反应”带来的急救公益课程,大大提高了所内律师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护能力,也让律所同仁们对心肺复苏的急救知识有了专业的学习并掌握这项专业救援技能。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课程十分有必要,当身边发生需要救护的情况时,能够抓住院前抢救的几分钟时间,减少伤残,挽救生命。


胡光主任、刘习贇副主任、张伟华律师、徐凯律师等多位君悦所高级合伙人也一同参与了此次急救课程,现场感受了陆俊老师生动幽默又干货满满的讲课氛围。对于火星定律为律师们的健康所做的尝试和努力,胡光主任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他表示,健康的身体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君悦所一直以来关心所内律师的综合发展,竭力为律师提供多元化培训,通过此次急救课程,“珍爱生命,前行有爱”的理念也让君悦所的工作伙伴们更靠近彼此。


最后,胡光主任还强调,君悦所会积极做好急救公益的推广工作,在市区两级政府工作中建言献策,让急救常识与急救设施更加普及,让互助互救发展为全民普遍的常识和行动,让意外不再轻易夺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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