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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悦律师承办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于2018年9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4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其生产的背光显示模组可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研发实力较强、生产规模较大的重要背光显示模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君悦深圳受聘担任本次项目的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项目签字律师为汪献忠律师、阎斌律师、苗宝文律师。
君悦深圳的业务方向主要在于公司及证券法律事务领域,包括证券发行上市、境外证券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及三板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及大型投资基金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君悦深圳已协助数十家企业完成境内外上市及重组并购,如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27)、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8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603557)、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881)等公司的境内改制发行上市及并购重组项目;精英国际有限公司(01328.HK)、中国威力印刷集团有限公司(06828.HK)、天美(控股)有限公司(01298.HK)、百信药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0574.HK)、 FUQI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等公司的境外并购重组、改制上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