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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企业如何依法处理员工待岗|MHP君悦评

2020-03-2415696

摄图网_500905803_wx.png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企业仍暂时无法正常复工复产。企业为稳定就业,减少损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安排员工待岗。本文笔者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所涉法律问题进行梳理:


1、企业因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不需要。


企业在停工、停产的情况下,在满足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已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后,从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有权自行安排员工待岗,无须与员工协商一致。


法律规定:


1994年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企业因生产任务不饱和,安排员工待岗,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需要。


企业因生产任务不饱和,不是法定待岗理由,不得强制员工待岗,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此情形视为劳动合同变更。该情形下,如未与员工协商,强制要求员工待岗则为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期间,应按什么标准向员工发放工资?


公司因停产、停业安排员工待岗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按全额工资向员工发放,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起,向未提供劳动的员工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企业因生产任务不饱和安排员工待岗的,待岗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规定: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4、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期间,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需要。


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期间,待岗员工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应当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法律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四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5、企业安排员工待岗的待岗期限如何确定?


企业因停产、停业安排员工待岗的,待岗期限自企业正常复工复产止,以企业通知员工到岗为准。


企业因生产任务不饱和安排员工待岗的,待岗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


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待岗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6、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期间,员工到其他单位工作时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能认定工伤,但应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7、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安排员工待岗期间,企业和员工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该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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